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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事故理赔情况又获新进展。
记者昨日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获悉,该公司日前向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赔款2000万元。据了解,这是截至目前此次火灾事故中最大一笔保险预付赔款。此前,阳光产险已于7月20日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预付赔款500万元。
据介绍,此次事故可能涉及的承保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平安财险大连分公司、太保产险大连分公司和阳光财险大连分公司,以及人保财险总公司及北京分公司、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同时,中华联合大连分公司承保了部分消防车辆,理赔金额仍需进一步查勘统计。
记者了解到,7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对这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了通报。2010年7月16日18时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是:在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所属30万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事故现场设备管道损毁严重,周边海域受到污染,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
目前,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还尚待评估。 |